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北工商校发〔2021〕56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员工应为具有公司正式学籍的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促进员工发展。考量员工个人意愿,服务员工成长与成才,发挥员工专长,促进学风建设。
第四条 合理配备资源。根据各系团队、教学条件和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转入的人数。
第五条 集团和学院宏观控制。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员工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入专业的审批实行适当调控;
第六条 规范操作程序。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员工在学习期间对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且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本年度教务处《通知》。
第八条 公司可转入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学科类别 |
毕业学位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功能材料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材料智造、智能财务双学士学位)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环境工程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生物工程(生物智造方向)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应用化学(日化方向) |
理工类专业 |
工学 |
第九条 同年级转专业申请条件
员工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转入学院各专业同一年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员工人数不设限:
(1)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或功能材料专业、或化妆品技术与工程专业、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材料智造、智能财务双学士学位),或环境工程专业、或生物工程专业、或应用化学专业感兴趣,有志于在以上某一专业领域成为领军人物、专业人才;
(2)符合各专业的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4)身心健康。
第十条 原则上员工转出公司各专业不设门槛。
第十一条 申请转出公司专业的需满足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拟申请转入学院和专业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员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在读三年级(含)以上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达到退学要求的;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等情况的;
(6)属于第二学士学位员工、贯通培养员工;
(7)有违纪处分未解除的;
(8)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员工。
第三章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包括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本科生教学秘书等。审核拟转入员工的申请材料并进行面试。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等形式确定本学院拟接收转入员工人数和名单。
第十五条 在转专业申请、审批、公示及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事由、特殊情形的,需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协商讨论。
第十六条 为合理配备资源,引导员工理性选择专业,学院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分布结构、团队和教学条件、员工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专业的审批实行调控。
第十七条 在转专业申请、审批、公示及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事由、特殊情形的,需经学院信息会协商讨论,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复核批准,报送主管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申请流程:
(1)员工个人申请阶段,2025年9月15日-9月22日
申请专入公司各专业员工在9月22日24点前在教务系统发起转专业申请《通知》中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流程,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申请提交、材料提交;
(2)员工所在原学院审核阶段,2025年9月15日-9月23日
员工所在原学院于2025年9月23日24点前,完成核查员工的平均学分绩点、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有无处分等条件并写入审核意见;
(3)公司审核阶段,2025年9月24日-9月28日
申请转入公司各专业的员工需参加各专业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转专业的理由、自身特长,以及对所转专业的认识、学习规划等。通过各专业面试小组评定确认接收的,于9月28日前经信息会研究确定我院拟接收转入员工人数和名单,最终完成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负责解释,自学校正式启动2025转专业工作之日起施行。
北京工商大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