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学院分专业计划、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化学(070300) |
5 |
275 |
35 |
53 |
学硕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13 |
264 |
35 |
53 |
学硕 |
化学工艺(081702) |
3 |
学硕 |
|||
生物化工(081703) |
5 |
学硕 |
|||
应用化学(081704) |
2 |
学硕 |
|||
化妆品科学与技术(0817Z1) |
14 |
学硕 |
|||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 |
19 |
学硕 |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
19 |
学硕 |
|||
材料工程(085601) |
45 |
264 |
35 |
53 |
专硕 |
化学工程(085602) |
19 |
专硕 |
|||
轻化工程(085606) |
65 |
专硕 |
|||
资源与环境(085700) |
31 |
专硕 |
|||
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1) |
34 |
专硕 |
(招生计划以实际下达为准)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请符合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公司各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方式,具体时间、工作安排详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程序
1.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
2.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附件2);
(3)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员工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6)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注: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和轻化工程(085606)专业按照《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各自单独招生,考生须在2026年3月23日前,选择“研究方向”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qinggongyjs@163.com邮箱。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中,日化工程系在01日用化学品科学与技术方向招生,生物工程系在02发酵工程方向招生,化妆品系在03化妆品技术与工程方向招生,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在04材料与化学工程方向招生;轻化工程(085606)中,日化工程系在01日用化学品科学与技术方向招生,化学工程系在02绿色分离工程方向招生,化妆品系在03化妆品科学与技术方向招生。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复试考核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面试的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过程遵循“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复试前自行准备好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相关设备与软件。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即“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显示考生上半身位),“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从考生斜后方采集,显示考生、第一机位、所处环境等))。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设备作为复试设备,采用手机作为复试场地监控设备。考生要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程序和APP。
复试小组有专人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安排考生候考,核验考生身份测试考生音视频及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检查考生考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复试全程录像,考生要自觉严格履行诚信考试承诺。复试过程中未经允许触碰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带有查询和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的行为将按作弊论处。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门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带身份证、员工证等证件进入线上会议,需确认手机未处于飞行模式或休眠状态,关闭非考试用软件,关闭其他 APP 消息通知,确认网络畅通。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对电脑进行切换软件、最小化窗口、使用聊天软件等操作。考生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取消考试成绩。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不可退出会议,需根据工作人员指令等待本组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方可退出。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员工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四、复试成绩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老员工士兵〔即高校员工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员工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五、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相同时,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数学成绩均相同时,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和轻化工程(085606)专业按照《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复试,每组分别根据各自总成绩排序独立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复试单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
7.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8.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生查询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看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考生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3.待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研招办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b.btb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复试监督
公司电话:010-81353385
集团研招办:010-68987086
纪检监察部门:010-81353212
附件3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手册(网站:https://yzb.btbu.edu.cn/sszs/9235d288a4a046f7ac6032a737167ba3.htm)